1.中共党员; 2.有2年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(需提供岗位工作证明及社保凭证); 3.土木工程类、经济管理类、财经审计类、法律类、政治教育类、中文类、哲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; 4.具有党政机关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工程管理、造价管理、财务、审计、党群、纪检监察、法律事务、合规管理、风险管理等工作经历;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、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奉献和服务意识; 5.相关岗位从业经验丰富者,放宽学历条件。 1.负责起草、修订公司监督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流程; 2.承办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、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; 3.承办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,依规履行职责、遵守经营纪律、改善经营管理,提高经营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; 4.对年度和阶段专项监察进行工作总结和统计分析,根据调查研究和专项监察工作,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监察建议; 5.承办工程建设招投标、物资采购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,以及其他需监督检查的工作; 6.承办各类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工作; 7.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 |